1/16/2005

[政治] 「反分裂國家法」與「中華民國」

由於「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尚未公佈,中國的葫蘆裡頭在賣什麼膏藥,也就眾說紛紜,不過有些猜測似乎有點離奇。

政治局勢雖然向來變化的相當快,但是在這篇「楊開煌:反分裂法須承認中華民國存在事實」的新聞報導中,提出的說法還是讓我大吃一驚,中國若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那可是一項非常重大的政策調整,遠比從「統一法」轉向「反分裂國家法」的變化還深遠,也打破了1949年之後,共產黨打敗國民黨、贏得中國的既成局面。

中國在2000年台灣總統大選前提出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書是這樣定義「中華民國」的: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民国从此结束了它的历史地位。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以来,虽然其政权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它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实际上始终只是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


換句話說,中國早就將「中華民國」視為已經消滅不存在了,而代以「台湾当局」的稱呼,並一向將台灣當成是一個叛亂團體或是地方性的政權,而中國的這一立場,台灣始終不肯接受,並在1999年李登輝發表的「兩國論」中表述的很清楚:

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


當年李登輝的這番談話,雖然引起軒然大波,但歷經本土意識高漲的2004年總統大選之後,拒絕將自己定位為「叛亂團體」或「地方政府」早已成為是台灣不分朝野的共識與民意的主流,連宣稱「捍衛中華民國」的人,也不可能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叛亂團體」或是「地方政府」。

其實毋需承認「中華民國」,中國也能在「反分裂國家法」中定位它口中的「台湾当局」,不過是由尚待統一的「叛亂團體」,變成不能分裂出去的「地方政府」,無異是一場文字遊戲。

「反分裂國家法」透露出中國目前無力用武力解決台灣事實獨立的狀態,又欠缺勸說台灣接受和平統一的誘因,只能消極地恐嚇將會對宣稱「法理獨立」的台灣動武,當「和平統一」僅僅意味著不會被武力侵略,「統一」對台灣來說,更像是欠缺正面意義的雞肋了。

換言之,「反分裂國家法」無非是中國「尋求和平發展、不想現在打仗」的一紙聲明。目前中國的國家利益是維持和平穩定的狀態,持續地高速發展,以求在2020年時翻兩番,超越日本成為世界上的第二經濟強權,並在「一超多強」的國際架構中佔有一席之地。

這個「和平崛起」的戰略目標能否達成,尚待觀察。中國仍然面臨許多質疑,例如經濟能否持續高速發展,社會穩定能否長期維持,若短期內台灣制憲更改國號是否會不顧現實利益、在未崛起前貿然動武,以及周邊國家最大的疑慮:崛起後是否能夠保持和平、不稱霸?

無怪乎許多人都預測,就算台灣制憲更改國號,只要能夠運用外交手段讓國際上不承認台灣「法理獨立」,中國在衡量國家利益的現實主義考量下,武力侵略未必是唯一必須採取的手段,在這篇文章裡頭,透徹地說出這一點:

縱使台灣宣布改名,我也不認為中國會馬上攻打台灣。因為中國的民族主義還是一個含糊的概念,最後的目的不是十分清楚。中國的領導人沒有明確講什麼是台灣獨立,台灣什麼時候獨立,最後還是他們自己決定,他們可以現在說台灣已經獨立,現在可以打,他們也可以等到台灣把名字改掉或重大的憲法改變後,就可以打。或者他們可以說,台灣或中華民國改變了她的名字,但不意味著台灣獨立。宣布台灣獨立只有一個辦法,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才能宣布台灣獨立,所謂台灣的政府沒有這個權力,改名只是一個笑話,他們可以這樣做,完全他們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台灣實際上是獨立,如果其他國家,最重要的就是美國、日本、歐洲這些國家不承認台灣獨立,那麼中國還是可以說,不算獨立,所以不一定會打。


這並不是說中國不會打,台灣因此必須在短期內趕快制憲更改國號,相反地,台灣「法理獨立」要爭取國際承認,會是最最困難,也很難在國際情勢未變化之前,就能夠達成的。

所以,就算陳水扁將「正名制憲」喊的震天響,立委選舉仍然未能過半,因為「國際承認」這件事不是台灣內部說了算,光喊口號說服不了務實的淺綠選民投下支持的一票。

中國有其自身的國家利益,台灣也要仔細考量台灣自身的國家利益才是,就我的看法,無非就是維持台灣事實獨立的地位,並在儘可能的範圍內爭取國際承認,但是除非國際情勢許可,否則爭取國際承認的作為,不應妨礙到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與其他國家進一步往來的實質進展,而且還要在不傷害台灣利益的狀況下,盡量維持與中國和平交往。

以往在「漢賊不兩立」的時代,堅持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中華民國」,曾經使台灣陷於外交孤立與戰爭風險,大大地傷害了台灣的實質利益。也就是在宛轉地拋棄「中華民國」的堅持之後,才能重返某些國際組織,並開始與中國相互摸索和平共處之道。

「中華民國」恐怕會是個漸漸消失的歷史遺留,對統一或獨立來說,都是如此。

台灣至今未能拋棄「中華民國」這個稱號,一則是在全民未有共識前貿然更改國號,會造成國內分裂,一則是在目前的國際局勢下,這種做法無助於爭取國際承認,反而引起緊張局勢,傷害到台灣實質獨立的地位。

而中國如果能夠早十年就承認「中華民國」,不將「中華民國」視為叛亂政權或地方政府,也許辜汪會談能夠持續舉行,兩岸政治談判已經展開。那時統派的聲音仍有主導台灣政府走向的力量,中國如果早釋善意,也不致於有日後「兩國論」的發展,以及獨派高漲的今日。

搞到「和平統一」無望,非得用「反分裂國家法」消極地祭出最下策的武力恐嚇,始作俑者,其中國乎?

對台灣人來說,武力侵略就是不對,沒什麼好談的,難不成還會贊同別的國家有任何一絲絲的「合法」權力來攻打台灣嗎?別逗了!


附註:
之前Perry Anderson寫的Stand-Off in Taiwan,也認為台灣宣稱獨立不會獲得國際承認,但也不至於引發戰爭:

Viewed in this light, the plebiscitary dynamic in Taiwan looks less risky for the DPP than many commentators assume. The Greens could probably engineer a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without paying any apocalyptic price. Not that they would gain any further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by doing so. No other states of significance would acknowledge such a self-declared transformation into the Republic of Taiwan, any more than they recognise the mythical Republic of China today. But equally Taipei might not suffer any significant reprisals for a symbolic change either. The cross-straits stand-off would continue much as bef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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