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2004

[紀錄片] 開放的網路討論,封閉的傳媒筆戰

火燒之島wobblies站長轉來郭力昕老師的留言如下:

************************************
Wobblies台長:

你好,我是〈當紀錄片成為新的教堂〉一文作者郭力昕。朋友今天轉來Blasts君回應拙文的文章網站連結,我已拜讀,並因此來到您的留言版。

我 很謝謝Blasts君對拙文的認真回應與指教,這確實有助於對「生命」一作、與對紀錄片的更深一層的討論與思考。B君的某些觀點或對我文章的批評,我是 同意的,例如他指出「消費此片之感動效果的,只是媒體、政客、與文化菁英,不能及於所有觀影大眾」,確實在我文中沒有特別將不同層面的觀者清楚區隔出來, 這點我接受並謝謝該文作者的批評。

不過,B君文中多半的觀點與批駁,我恐怕礙難接受。若B君願意將大作投給中時「人間」發表(該版一向有 「回應與挑戰」欄目,且我相信該副刊編輯將歡迎反駁 拙文觀點的文章),則我樂於正式回應,就我對該文中不同意之處,進行另一輪的探討與辯論。B君既然認為我的評文淺薄、粗暴、傲慢,則我相信他對自己意見的 細緻與深刻性,應該有足夠的自信,可以將大作刊登在網路以外的媒體空間,讓不熟悉在網路讀資訊的讀者,也有機會看到嚴肅的反駁與討論。若B君無意如此,我 也仍願意花些時間回應,只是恐怕回應網路意見不是我目前的工作優先順序(由於最近工作太忙),必須要等一段時間之後再上來與B君討論了。

以上訊息,還盼台長先生能代為轉致。我也將此留言訊息,另信轉貼給全景的朋友,與中時副刊的編輯。祝好。

郭力昕 敬上

2004.10.15.
************************************


用上了「激將法」,郭老師想來是有點惱怒,這裡我要先誠摯道歉。

我與wobblies台長夫婦,去年於吳乙峰去日本山形參展前,於全景工作室和受邀眾人一同觀賞剛出爐的「生命」,並與吳乙峰討論此片至半夜。

「生命」剛出爐時,首先看過的除了全景內部的人與吳乙峰的學生外,大部分是藝文界與影像工作者,其時並無今年宣傳時所謂的感動論述,看的人也並不覺得它那麼催淚。「生命」的催淚效果似乎是後來吳乙峰開始做小型放映後,才發覺它對一般大眾的感動力量。

郭老師文章出來之後,隨即有海外未看過「生命」的wobblies友人發表看法,說是很同意此文的意見,這讓我很不以為然,撰寫前文的初衷,無非就是朋友之間尖銳的對話。

寫作此文後,曾有朋友詢及是否要投稿中時,但據聞人間副刊並不接受籍籍無名者的長稿,投至民意論壇又恐怕會被刪節,因此還是先刊載在網路上,用的語氣於是保留網路上習慣的辛辣作風,冒犯之處,請見諒。

如果中時真的願意刊登,恐怕我也得把語氣改得溫良恭儉讓一點,否則對郭老師就太不敬了,也不適合在大眾傳媒上示範如此直來直往的粗魯文風。

但是這樣一改,就顯得有點偽善了,畢竟我冒犯在先是事實,而中時刊出郭老師的回應文章後,是否願意刊出我的再回應,倒也是個未知數,終究大眾傳媒是個封閉的地方。況且文中註腳所列諸文,也無法一併呈現在平面刊物中,這也是大眾媒體的缺失之一。

現在郭老師與我的完整文章都刊在苦勞網,郭老師若願意撥冗回應,可刊在苦勞網上,這是個開放的場地,又不像留言版上你來我往那樣雜亂,可以用一篇長文完整闡述自己的論點,再回應或再再回應,也都有可能性。

不過,郭老師居然對我的大半論點礙難接受,我也是很有興趣洗耳恭聽。但我的目的並不是要引發筆戰,而是希望雙方都能表達清楚自己的看法與立場。

就 紀錄片本身來說,郭老師文中的「作者介入、設計」與「倫理問題」,我想這是各人看法不同,自有各自見解。我接受紀錄片的作者可以介入與設計,這沒有該不 該的問題,只有處理的好不好、深不深入的問題。至於作者與對象體之間關係引發的倫理問題,我認為無法切割出一個特定情節來質疑就能論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無法這麼簡化。

而紀錄片的「作者介入、設計」與「倫理問題」,正也是紀錄片領域中,最複雜、也無定論,但很容易被抱持著刻板印象的大眾所 誤解的議題,如果沒有足夠的同理 心與篇幅來探討這兩個問題,在郭老師的文中短短地去質疑,引發的疑慮恐怕比所謂的了解還多,這對任一個紀錄片工作者都是傷害。

在紀錄片該如何評論上,我的意見已經表達的很清楚,恐怕郭老師回應表達過不同意見後,就當是各自理解彼此的差異,我也不需再回應。

至於「感動」風潮,前文有未竟之處,再來我會寫一篇完整的文章來討論,讓老師更清楚我的整體論點,也許可以一併回應,也免得雙方再回應的累贅。

郭老師儘管先忙工作無妨,也希望撥冗後的回應能有助於我們思索這個「感動」問題,那也不枉在網路上小小遭遇這一回了。

為冒犯之處,再次鞠躬道歉。

沒有留言:

Google AdS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