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05

[社會] 對portnoy的回應2

portnoy又有留言,讓我頭很大。

我想我只是建議,在公共政策的辯論上,採取一個「實用主義」的視野,說某某談法無助於事,並不是說該談法完全不該存在、錯誤或無效,只是對我們要達成的目的來說,那種談法不那麼有效。

道德價值觀會如何「無窮盡地談下去」,我真的覺得,架空具體的社會脈絡來討論道德價值觀,可以任意假設可能發生的情境來檢證推論,足夠讓你推敲到老。

1. 「我們當然必須想要也必須要知道反改革者有沒有其他反對的理由,但是這並不代表質疑改革的時機和動機不重要,或一定是錯誤的吧。在同樣的立基點上,改革者,尤其是當權者,更應該徹底交代清楚改革的動機與目的何在,不是嗎?」

現實上,我不曉得一個人要怎麼「徹底交代清楚」他的「動機」與「目的」,動機可以隱藏、目的可以詮釋,當權者的說法,要怎樣才能視為已經「徹底交代清楚」呢?拿什麼來證明?要不要把他抓進拷問室注射自白劑?

讓我選擇,我會去看改革所造成的效果、符合誰的利益,在這一點上,比起「動機」與「目的」來說,有比較客觀的基礎可供衡量,也能看到更多的制度細節。

考量過改革的效果,當然就可以質疑改革的時機是否適當。沒有其他反對的理由,「只是」質疑改革的時機或動機,這種質疑不管錯不錯,有何助益?沒有助益的話,這種質疑是對是錯的爭論,其實可以丟在一邊,不要費力傷神。

2. 「我必須要修正我的用語,我用人民兩字其實代表的是整體社會。而整體社會是否能受益,要看改革政策能否以最小的傷害傷害最少的人,並且在可見的未來彌補這些傷害。而您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那就是選前提出的改革難道就該一律支持嗎?」

從哪裡推演出「選前提出的改革難道就該一律支持嗎?」這種假問題呢?我認為「選舉考量」不足以作為好的反對理由,怎能反向推論出「凡是回應選票壓力就是正當的」,這是很明顯的邏輯謬誤。我們該問的不就只是,這次改革的實質內容我支持嗎?怎麼會有「一律支持」的誤解?

portnoy使用「傷害」這個含有價值判斷的字眼,已經預設軍公教領18%是正當的,因此對它的任何改革都叫傷害。很抱歉的是,我不能接受這種預設,一直以來,被傷害的應該是軍公教之外的族群。不探討當年18%的正當與否,卻使用「能否以最小的傷害傷害最少的人,並且在可見的未來彌補這些傷害」這樣的溫情呼籲,這種論述架構已經在為軍公教偷渡正當性,實不足取。

「人民」或是「整體社會」這類術語,無非是要模糊有「既得利益者」這種人的存在,大家都是人民,也就沒有獲取不當利益的人了。portnoy的呼籲,不如改寫成這樣:「當少數既得利益者長期傷害勞工時,勞工該如何團結起來進行改革,並防止既得利益者的反撲」。

「人民」或是「整體社會」,無論用語如何修正,還是得面對「人民」或是「整體社會」之內多元的利益衝突,我很明確地站在軍公教之外的勞工族群來看待這次改革,但什麼是「人民或整體社會的立場」?不會到最後只能搞溫情地說,沒有人應該被傷害?

改革不是皆大歡喜、人人有獎的請客吃飯,光只是說有人被改革傷害了,並不能證明改革的錯誤,脫離具體的社會衝突分析,無法談論這個問題。

還有,請不要認為我否認有「社會團結」的存在,我是在問,團結在哪個階層的利益之下?

3. 「其實問題出在你與我對於誠信這個字詞的執著程度不相同。我不認為可以拿誠信去形容對金主磕頭乞討、貪污腐敗的立委,這只是讓誠信兩字喪失意義,並且模糊是非罷了。站在社會整體利益這邊的立委當然可說他堅持誠信與知錯能改,表揚有何不可?至於黑道的仁義本來就是誤用字詞與自我陶醉最好的示範。
政治人物連誠信都沒有了,還有甚麼好承諾的呢?如果連這點基本的要求都是奢求,社會運動要怎麼施力?」

立委不只會對金主磕頭,他們也很會承諾選民。以前有個名聲響亮的「紅包本」,來者不拒,只要照規定的行情包好紅包,包大錢辦大事、包小錢辦小事,「紅包本」的信用是很好的,承諾也很有力。

而且,一個操守完美的清廉立委,他可以向兩群利益衝突的選民許下承諾,而不涉及任何金錢上的貪污腐敗,甚至他在許下承諾時,也不是明知矛盾而故意欺詐,他完全有可能是當時沒有意識到,這是利益互相衝突的兩個矛盾承諾,他只是笨、無知兼無能,請問誠信在這種狀況,又有何解?

民主政治涵蘊著妥協的藝術,社會運動如果沒有來自基層的堅實支持、能夠動員出確實的群眾壓力,宣傳、爭取其他人支持改革政策時,也沒有確實可靠的說服論據,光靠政治人物的承諾,是要如何?被妥協掉是自然的,咒罵政治人物的誠信,在我看來,也不過是擁有心裡治療的效果,泄憤可以,然而運動不會更進步。

如果能夠拿出確實的論據爭取大眾支持,就不怕政治人物會輕易變卦,也就是說,他們會變得較有誠信、信守承諾。誠信不需靠政治人物的高尚人格來保證,承諾反倒可以由群眾的壓力來促成,總之,專注在改革政策的仔細推敲上,才是正途吧,專注在這上面,才會得到「誠信」的果實。

不執著於誠信,絕對不是在為政治人物的無恥行為辯護,因為孟軻也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況且「言必信,行必果」,又如何,「硜硜然,小人哉!」,在孔丘看來,也只不過是「士」的末等。道德主義的儒教,也相對地看待「誠信」這件事,不是嗎?

倒是司馬遷這樣描述過游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相信我,不要認為黑道的仁義只是誤用,他們才是真正的信奉者,新鮮組的大旗上,不就寫著一個「誠」字?啊!我好像扯太遠了,orz...

「道德價值觀一定得先搞清楚,之後的討論才有意義。」

就怕要搞很久啊,portnoy,直接進入之後的深入討論,也許就能回過頭來為道德價值觀找到適切定位了。

最後簡單重申如下:

並不是說不能質疑改革的時間點和動機,然而「光談」改革的時間點和動機,就不要怪別人為你戴上反改革的帽子。

沒人說,一項改革在選舉壓力下提出來就絕對正確,正不正確,只能看你是否直接地、深入去討論改革的實質內容,光從形式上探討改革與選舉之間的關係,是無從判斷。

釐清是非,不需要用到「誠信」,反倒是清廉自愛、大談誠信,實質上卻是混淆是非的儒教名吏有許多,史蹟斑斑可考。

拒絕在社會分析時輕率地帶進道德觀點,並不會導致無道德、無是非的危險,反倒是有說服力的社會分析,若能促發有效的改革,才能保證社會整體道德的提昇。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讓您「頭大」(我的解讀是很煩的意思)決非我的本意,我也不想替軍公教辯護甚麼,請相信我。但blasts您兩次不厭其煩地仔細回應我的疑惑,對我來說是很榮幸的,我也非常感激。

我所謂的徹底交代清楚,其實意思就是改革者要在改革之前就把改革的原因與可能帶來的結果交代清楚,這應該是掌握資訊與資源的當權者的義務與責任,讓所有人都可以就這些資訊來判斷改革到底有沒有道理,有沒有必要。我想這點你我應該沒有歧見,但這也不是我原本的問題,我原本的問題是:「就算只」質疑改革的時機與動機,為何不行呢?我刻意一直不舉例,只是想釐清這個問題。如果要舉例,我認為TVBS風波是個例子(您可以不同意)。至於自由時報的論點是歷史必然論,也就是說,因為之前有很多既得利益反改革者都只質疑改革的動機與時機,所以以後所有質疑動機與時機的人都成了既得利益反改革者,而他們這種行為都是沒有辦法之下的辦法,這種推演就讓質疑動機與時機變成不該作也不能做的事了。而我認為,改革的動機與時機不能與改革的內容分開來。

至於第二點,我了解您的想法了,我也完全同意改革的實質內容才是重點。之前是我的疑惑是我誤讀所造成的誤解,不好意思。

不過我還是要說:我真的沒有假設軍公教18啪是正當的,或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我從頭到尾都不談也不夠清楚整個議題脈絡,所以您舉的例子我還是不回應了,不然我只是胡說八道而已。

「整體社會」的用詞還是不夠精確,也無法傳達我的意思,再次抱歉。我並沒有要掩蓋甚麼內部衝突,我想講的是社會會不會因為改革而變得更好?有的改革可以兩全其美,有的改革不免會削減或是傷害任何一群體的利益,但是只要最終預期的結果的確會使社會變得更好,那就改吧!但是該不該彌補利益被剝削的團體呢,我覺得應該。您認為軍公教18趴的改革是恢復正常或是符合社會正義,並非負面的傷害,所以不需要彌補,如果您的前提是正確的,那我就同意您的推演,而我對這個前提並不夠清楚,所以不多加判斷。

只要是給立委錢吩咐立委辦事的我都泛稱為金主,大小有別無妨。而您舉的例子已經回答您的問題了:像這種清廉但是笨又無能的立委,當然不是說他沒誠信,只能說他笨啊。而身為選民,若明知他許下這種矛盾諾言,還支持他,選民也笨,這就和誠信無關了。但儘管許下愚蠢的諾言,最後選擇去實踐其中一項能為整體社會謀最大利益的諾言,那也足夠彌補了。

至於您後面所說的我完全認同,也學到很多,除了黑社會的部份,因為我覺得當時的遊俠應該是現代的社會改革運動者,至於現代的黑道我沒認識半個講仁義的,除了賣內衣的以外.....XD

對我來說,這次討論已經將我對道德價值觀的疑惑解開了(我還蠻容易滿足的嗎),之後的論述我想就已經有意義了--也就是說我比較懂了啦。

可能我對誠信這兩個字特別執著吧(和郝柏村沒關係),大談誠信的人很多,但沒有實質作為依舊配不上這兩個字,我是不會說一個混淆是非的人很有誠信的。 

Posted by Portnoy

匿名 提到...

不好意思讓你誤解了,「頭大」不是很煩的意思,而是「實用主義」的立場要說明清楚,要寫得落落長才行。

我不是要證明不能「就算只」質疑動機與目的,而是建議,跨出「動機與目的」之外的談法,有效、豐富得多。當然可以只質疑動機與目的,但也很容易被打成反改革,何必自限於此呢?

至於你不多加判斷的前提,也就是18%正當與否的問題,這正是社會衝突與正當性的戰場核心啊!迴避不了的,迴避就是一種政治效應。 

Posted by bla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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