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2005

[網摘] 劈腿事件、blog的價值




3月6日補記:


3月8日補記:


3月14日補記:
  • 中國時報,為何還不認錯?
    張景為在座談會上抱怨讀者有雙重標準,如果這樣的新聞登在蘋果日報上,讀者大概不會有這麼強烈的反應。一向以質報自詡的中國時報,期待讀者用評價八卦報紙的標準來評量它,這簡直是墮落。有趣的是,在場的蘋果日報記者立即回應指稱,當天的蘋果日報也報導了這則新聞,沒有渲染八卦,而是從法律角度切入報導。我會後找出當天的蘋果日報,新聞登在內頁的社會版而非頭版,標題「上網轟女友劈腿,男觸毀謗」和內文都側重法律而非八卦,配的圖表是〈網路傳播涉誹謗相關責任〉而非當事人照片,分寸拿捏得不錯,從主題、材料到語言,中國時報都遠遠不及。


3月23日補記:


5月17日補記:


5月25日補記:


6月9日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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