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龍氏正氣散」的賣藥廣告
炒作的越來越噁了:
楊澤寫的這兩篇,大概沒人能夠認真評論,真是滿紙荒唐言。
看到底下這句,我不禁哈哈大笑:
…,尤其對學運世代前後的五年級有深刻影響,據說後來儼然成了人手一本的學運指南或社運手冊,…。
跟馬英九去年說「十多年前野百合學運,學生在廣場上待了一個多月,現在學生才待幾
天?」(2004.4.6 中國時報),真有異曲同工之妙啊,他們記憶中的歷史,版本可真是不同。
不過楊澤說龍應台是個「文化奇觀」,這我是很同意,野火20週年,很多事情該解密了:
…,回到當年,龍不過是,挪用今天的網路詞彙,一個小小的「個人新聞台」,一個無權無勢的部落格,因為敢怒敢言、敢罵敢衝,一旦有了《人間副刊》的平台,馬上紅遍台灣。
「不過是」、「小小的」、「無權無勢」,雖然拐了很多彎,但是該解密的歷史謎團正是:「一旦有了《人間副刊》的平台」,這個「一旦」是怎麼回事?
因為當年「敢怒敢言、敢罵敢衝」的人可不只龍應台呀,為何龍應台可以有《人間副刊》的平台來發表呢?
老實說,「野火集」的批判深度,不足以拿來當成任何行動的指南或手冊,連當成讀書會的討論書目都不配。這場「文化奇觀」的真相到今日益發顯得清晰,看看「野火20週年」這種操弄文化資本的宣傳手法,也不難窺知20年前如出一轍的相同把戲。
不過楊澤說「龍氏正氣散」多吃無害,這點萬萬不能苟同,光是基本價值立場混亂這點,就很難醫好,請看豬小草的診斷:
說實話,台社這樣用到一篇長文來批判龍應台這篇文章,讓我很意外。因為我總以為龍應台已經是一個過氣的文化人,四處兜售著過期的野火,賣弄著拼湊、矛盾、撿便宜的觀點。不管是之前在台灣,或後來在中國,龍應台一樣如此。今天你罵他統派,他下一篇就抄一堆獨派進來;你罵他現代派,他下一篇就給你抄一堆唐宋詩詞進來。所以可以想像,照這樣罵他,龍應台下一篇文章肯定會有「社會運動」。這種人的文章大家在網路上傳傳就好(請不要傳給我),又何必抽絲剝繭地分析呢?除非,龍應台的文章直到現在在台灣社會還有影響力。而如果有的話,我還真希望趙剛能分析一下為何龍應台這樣一種「傳統文人式」,或者說「天下體」、「搖擺體」,居然在台灣--甚至中國--還有影響力?
現在又開始賣起網路、Wiki了,再不久可能就會談到blog了,我猜。
補記相關文章︰
7 則留言:
在Marketplace那裡的留言版中 ,有位署名simon的朋友留下這段文字,龍當年有「多衝多勇」,從中可見端倪:
『我們從龍應台1990年代以後出的書驚訝地發現,她在1980年代初寫《野火集》的當時時,不但是余紀忠家的座上賓,也曾與王昇、李煥、宋楚瑜這些當年控制情治、媒體的大內人物吃飯渴酒談論國事。
一個號稱要改革,大喊「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台灣是生了梅毐的母親」,博得改革、進步形象的作家,文學教授龍應台;居然白天寫野火集,晚上跟這些統治者及餘孽在一起哩。 』
我最喜歡Torrent對龍的比喻:「...再這樣賣弄下去,小心淪為另一個王育誠。...」
Posted by wobblies
版主是得了眼紅症嗎? 請提有建樹的意見好嗎? 攻擊他人能博得何人喝采呢?
Posted by guest-j
我提的意見很有建樹啊,當年這個「一旦有了《人間副刊》的平台」的過程如果詳細公佈,可以更加了解解嚴前那幾年的媒體運作與文化操作,甚至是國民黨內改革派對解嚴的影響(如果有的話),對歷史或政治史的研究都有幫助呀!
「野火20週年」我想看的是誠實、深刻地回顧當年真正發生的事情,不是賣藥廣告,自吹自擂又是要博得何人喝采?
Posted by blasts
竊也以為版主的批評很有建樹, 你看中時, 看清大網站, 看得到為什麼龍應台有這個發言位置嗎? 看得到當有一大群人在中正廟前睡覺, 而龍應台在和大老吃飯, 然後現在後者反過來問, 野火在燒時你在那裏的荒謬嗎? 一個blog 能看到這些, 比起感性的罵罵治安還是一樣不好, 人民越來越憂鬱, 等等, 有建設太多了
Posted by guest-2
我也覺得很有建樹耶,原因是,很多人分析事情時,並不會從各個角度思考,簡單講,就是沒有找資料'從別的角度想'以及自行判準的能力,有人出來攻擊,提供另一些看待的角度,個人覺得相當有建樹.
Posted by ling
版主的文章都很正!喝采!!
根據中時的報導,她「自嘲」她現在是「藍綠兩邊都罵」、甚至是「兩岸都罵」,可見自己是「公正」的。
這讓人想起英國首相,自己黨後排議員罵、對面的保守黨也罵,他應該也可以說「喔嘿!可見我布萊爾是公正的!」
龍應台眼中的德國小孩總是比我們台灣小孩還好。現在她成立基金會,真應該好好把握機會去爭取中央和地方政府文教部門的專案補助,把台灣小孩教養像人家德國一樣。
版主這篇標頭可以改成:德國拜耳藥廠技術合作「龍氏正氣散」。
Posted by kejo
越來越猛了
今天楊照還把龍應台比附成馬丁路德金恩呢
呵呵......
請參閱中時副刊
Posted by 布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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