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2005

[Blog] 圍毆他人的規矩

phyllis那篇「寫出來朋友少一半? 吾往矣!」又開張了,之前我只有看到本文,來不及看到回應就關了,這次進去拜讀之後,覺得幾位踢館的(bias、淫妲三代革少)講得都蠻不錯的呀!

phyllis應該有刪除掉一些較激烈的回應,因為我記得前幾天的關版說明中,寫說回應破百,但是現在只剩下六十幾篇。也許我的記憶有誤,但是這提醒我,之前有一篇「Blog-reader的道德」提到:

Personal Blog不是“公共汽车”,就算是,每个“乘客”也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则。虽然发布在Internet上的Blog本来就是给别人浏览的,但包括Blogger本人在内所有喜欢阅读这个Blog的人,都不会希望看到它变成“垃圾池”抑或乌烟瘴气的地方。


blogger該遵守的道德規範早已有人談過,那麼blog的讀者該遵守什麼呢?有人談過寫回應的技巧,那麼論辯、甚至是吵架的技巧呢?

如果說blog有如是個人家裡,朝別人家裡頭吐口水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但我們總不能因此就不相互論辯了,尤其有些議題是具有公共性的,不同的意見還是要彼此交鋒,否則難逃「群體極化」的危險。

正如電視劇裡頭常聽到的一句話:「要打,給我出去打」,如果對某個blogger的某篇文章中的某個論點有不同意見,我想還是把人拖出來,到自己的blog裡頭圍毆好了。上次豬小草就把某人拖到自己的blog,然後我們一群人一擁而上,圍毆的很高興。

會這樣想,是因為基本上不是反對該blogger,而是反對他的某個論點,反對的意見又很有可能是循著自己長久關注的脈絡來推衍,未必跟該爭議文章的原始脈絡完全相應,所以還是拖到自己的地盤來修理,比較不會引發失焦的論戰,或者陷入無謂的人身保衛戰。

到別人的家裡搞得雞飛狗跳,導致主人關閉blog,去踢館的人,理由再怎麼正當,還是很怪,因為,讓人連話都不敢說出口,總是沒這道理。


補記:
Lifehacker’s guide to weblog comments做个合格的weblog评论者

9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這樣講不好吧,我沒有圍毆人家的意思阿~純粹只是覺得留言留的很長所以才搬回家阿,你這樣一講,人家還以為我們是預謀好了..算了,打都打了... 

Posted by 豬小草

匿名 提到...

我照你貼的聯結去看一下, 有趣....
對局外人來說, 可以看到正反兩面的辯論是最刺激的, 其實我同意回應留話甚至辯論都應顧及網路禮儀, 可是如果沒有那些唱反調的人, 很多blogs讀起來都像一言堂, 一個畫地為王的版主和一群跟在後面叫, 說得好, 我同意的回應, 這樣讀起來很沒意思耶... 

Posted by Lili

匿名 提到...

挖咧,我沒有要踢館,也不想圍毆菲莉絲啊,我本來用意還是要幫她解點圍說(笑)

不過我贊同你的論點,要打就出去打
我後來的確是有這箇意思,所以才在自家寫了新文,算是比較完整而且自我的回應,而且不放連結——免得又有人循路去毆菲莉絲。 

Posted by 革少

匿名 提到...

上次豬小草拖回去圍毆的對象是我兄弟嗜書人嗎?....哈哈,不會,我們還覺得很好玩哩!

其實這次phyllis的事情倒讓我想了一些事。就是把blogger的身份更立體的看待,從另一面來說,卻是更把他的意見抽離開來看待。簡而言之,就是說,我以前常常為了不認識的blogger的意見生氣,常常覺得「噢我的媽,這真是反動勢力啊」;可是這次大概是因為我知道這個人,在螢幕以外之道phyllis,看到她寫的東西反而會心一笑,能體會她的前因後果,以及她平素一以貫之的模樣,或許這樣才能以理性貌地「反對的是這位blogger的意見,而不是這箇blogger本身」.....總之就想到之前自己為了陌生blogger氣得睡不著的樣子好蠢啊。:P 

Posted by 革少

匿名 提到...

你們好! 不知一個有比武規矩(?)的共有爭論擂台會不會是個好主意呢? 我聽聞一場筆戰, 某人在別人的blog爭論, 當他佔上風時, 就開始被對方刪文了, 有口不能言, 其他blogger也不知道 

Posted by 蜜餞

匿名 提到...

to 豬小草、革少

圍毆、踢館的用語只是開玩笑,:-p

to Lili、蜜餞

集中式的BBS或論壇這種社群,一言堂是免不了的危險,不同意見的爭論也很容易引來一味護主的支持者,很難將討論聚焦。

在別人的blog論戰會被刪文,那寫在自己的blog上不就得了,就算單一個blog有可能變成一言堂,但是分散式的blogosphere,我想是還好。

讀者可能要辛苦點,多看幾個blog,才能多聽各方意見,不過也會有熱心的blogger整理論戰各方的文章連結,不同的聲音沒那麼容易消失。 

Posted by blasts

匿名 提到...

蜜餞的提議怎麼讓我想到玩三國志十代的文鬥畫面啊?XP
不過,革少,看得出來你們兩個身子骨很好,挺耐打... 

Posted by 豬小草

匿名 提到...

齁!在三次元世界裡就常被打了,數位空間裡這點小case算啥!(笑) 

Posted by 革少

匿名 提到...

我是路過的鄉民
不過phyllis的blog我也看了
事實上,是「寫出來朋友少一半? 吾往矣!」這一篇都看了
所以我對下面的感想更有共鳴:

「其實這次phyllis的事情倒讓我想了一些事。就是把blogger的身份更立體的看待,從另一面來說,卻是更把他的意見抽離開來看待。簡而言之,就是說,我以前常常為了不認識的blogger的意見生氣,常常覺得「噢我的媽,這真是反動勢力啊」;可是這次大概是因為我知道這個人,在螢幕以外之道phyllis,看到她寫的東西反而會心一笑,能體會她的前因後果,以及她平素一以貫之的模樣,或許這樣才能以理性貌地「反對的是這位blogger的意見,而不是這箇blogger本身」」

不過,分離是分離
我怎麼覺得phyllis好像一直分不清
「自己的感受」和「真實的存在」?
我覺得這樣->的確就是這樣
現況是這樣->我也覺得是這樣
感覺和真實,界線不清,兩面遁逃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
尤有甚者,是討論的態度有問題

感覺是個人感受,其他人不是「尊重」,而是根本無由置喙,
但對於可不可以嗑葯、喝酒、撞牆的意見,被尊重的是發言權,
然而內容卻是要徹頭徹尾接受他人的論評,這個推論的過程,
不是一句「我尊重你的意見」,然後我們來看另一個意見。

phyllis說惡法亦法,違法就是違法,
如果這是個人感受,那我只好閉嘴
如果這是個人的「論點」,那大家就要來研究一番,
也難怪有人提納粹官員的罪名來反駁
偏偏phyllis寫了
「我討厭抽菸、酗酒、嚼檳榔、嗑藥的人,但我也贊同只要不影響他人,那麼要抽到得肺癌、喝到肝腫大、嚼到牙周病、嗑到翻白眼都是個人選擇。但抽菸的人不自己關禁閉,偏偏要到外頭拿二手菸薰人……」
一段話感受和論點夾雜,在其他人討論時不說清楚屬於何者,
也難怪落得「閃避焦點」的批評。

phyllis另一篇「吐口水」(新一代數位痰盂)反應的問題,
我認為倒有很大一部分是分不清感受和意見的結果,
搞清楚、講明白之後,blog會暴起暴落嗎?我不認為如此。

「..總之就想到之前自己為了陌生 blogger氣得睡不著的樣子好蠢啊。:P 」
似乎有點蠢,不過會有蠢的感覺,是不是因為真的有些蠢人與蠢blog?
 

Posted by cri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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