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少數活躍用戶的貢獻
這篇「1%法则」提到:
新的大拇指法则(Rule of Thumb, 经验法则)是,如果你有100个人在线,那么有一个人将创造内容,10个人将和他/她互动(诸如评论之类),其他89个人只会旁观
我想這個法則,某方面可以回答豬小草所問的「偷吃步:是unfairly還是productive?」,對靠用戶內容維生的Web 2.0網路服務公司而言,不要輕易得罪還算是肯貢獻內容的偷吃者,顯然是個比較明智的選擇。
還有,portnoy在「Flickr就是要你偷吃步」說的這段話,該算是「水清則無魚」這個格言的網路社群版本:
Flickr或許根本不要那種見到別人偷吃步就忿忿不平,動輒要求Flickr立即改善,否則走人的使用者,因為無法容忍小錯的人根本不適合社群,也不適合溝通,當然也不適合Flickr。
延伸閱讀:
2007年5月9日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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